05月22日讯 今天凌晨皇马0-1瓦伦西亚的比赛最后时刻,维尼修斯与瓦伦西亚前锋乌戈-杜罗发生冲突,随后当值主裁判Ricardo De Burgos将维尼修斯直接罚下。
在赛后裁判报告中,Ricardo De Burgos对于维尼修斯的行为描述如下:“第90分钟,皇马球员维尼修斯因为以下原因被驱逐:在死球状态下,对对手球员的面部击打。“
根据西班牙足协的纪律处罚规则第130.2条规定,在裁判将球员行为描述为“击打“(golpear)的情况下,默认为是较为轻微的行为,一般禁赛2-3场。
但是如果裁判将行为描述为“侵犯“,那么将适用纪律处罚条例第103条,球员将可能被禁赛4-12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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