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深足以不可抗力为由向FIFA辩解 被后者认定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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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7日讯 记者程文莉在社媒发文谈到了深圳队与塞尔纳斯的薪资纠纷的情况。

该记者称,国际足联于2022年9月1日做出裁决,深足俱乐部需要向塞尔纳斯赔付5,179,654.64欧元(拖欠工资)+5,827,111.47欧元(赔偿金),共计11006776.1欧元!

1. 案件事实

2019年2月1日,挪威球员塞尔纳斯与深圳足球俱乐部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

2021年4月12日,塞尔纳斯被租借到河北足球俱乐部,租借期自签字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租借协议里约定:深足俱乐部不向河北俱乐部收取临时转让球员注册的任何费用,深足俱乐部在租借期内将继续向球员支付薪水。

2022年5月6日,塞尔纳斯通知深足俱乐部由于逾期应付款(即被拖欠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的工资)而终止雇佣合同。

2.FIFA审判庭裁定

国际足联裁定,深足俱乐部有责任向塞尔纳斯支付总额为5.179.654.64欧元的薪水。(即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共8个月的工资加上5%的利息)

此外,根据合同条款,从单方面终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应付给球员的款项,深足俱乐部还需要支付5.827.111.47欧元的赔偿金(即:球员自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的工资)。

被拖欠的工资与赔偿金相加,深足俱乐部需要向塞尔纳斯赔付11006776.1欧元,即8千多万人民币!

3.DRC的决定

深足俱乐部试图减轻违约金赔偿责任,在辩词里向国际足联解释说:从2021年10月起,由于其股东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危机,其收入大幅减少,引发不可抗力情况。在这方面,俱乐部指出,他们定期与球员的经纪人联系,以终止雇佣合同,但没有达成友好的解决方案。

仲裁庭的回应:DRC将注意力转向了深足俱乐部关于其股东的财务危机作为计算赔偿的缓解因素的论点,坚决认定深足俱乐部的立场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此外,仲裁庭同意,仅凭深足俱乐部提供财务困难的证据本身不足以证明其面临能够减轻其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情况。与深足俱乐部在这方面的论点相反,DRC强调,球员有权获得高薪的事实也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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