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取消有关职业联赛参赛俱乐部注册资格

\n \n

各有关会员协会、相关俱乐部:

\n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精神,保持职业联赛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中国足协于2017年2月23日对外公布了足球字﹝2017﹞81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规范管理职业俱乐部的通知》,对于存在欠薪的职业俱乐部,取消其注册资格。

\n

为进一步做好2023赛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和中乙联赛的赛事组织工作,中国足协于2023年2月15日对外公布了足球字﹝2023﹞96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开展2023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俱乐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俱乐部在本次准入审查期内全部解决2022赛季及之前所有足球行业内的欠薪和欠款。中国足球协会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分两批对外公布完成债务清欠俱乐部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结果和后期调查,确认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河北足球俱乐部、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北京北体大足球俱乐部、淄博蹴鞠足球俱乐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存在欠薪行为且未能解决。

\n

经中国足协研究后,决定如下:

\n

一、取消有关职业联赛参赛俱乐部的注册资格

\n

按照足球字﹝2017﹞666号《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8﹞297号《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俱乐部准入规程》、足球字﹝2019﹞2号《关于增加和调整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足球字﹝2023﹞97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调整俱乐部准入规程部分条款的通知》、足球字﹝2015﹞649号《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和足球字﹝2022﹞87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取消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河北足球俱乐部、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北京北体大足球俱乐部、淄博蹴鞠足球俱乐部、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

\n

二、球员转会与注册资格

\n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上述被取消注册资格的俱乐部的职业球员,可书面通知原俱乐部单方解除原工作合同。另外,此前租借至上述俱乐部的球员应当返回原租出球员俱乐部。

\n

希望各级职业联赛参赛俱乐部重视长期规划、理性经营,切实保障和维护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职业联赛实现可持续发展。

\n

特此通知。

\n

中国足球协会

\n

2023年4月6日

\n \n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